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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化局召开法制工作会议部署下半年工作
来源:    创建日期:2008-08-06 10:30:07    阅读次数:
南京市文化局召开法制工作会议部署下半年工作

2008年7月30日,南京市文化局召开了全市文化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会议,总结了全市文化行政机关今年上半年法制建设工作,部署了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各区县文化局和机关各有关处室法制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大会精神和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交流会为重点,学习贯彻了省委书记梁保华同志在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植同志代表中共南京市委在大会上作的重要发言,解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组织学习了《南京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与备案程序规定》(宁政办发〔2008〕70号),印发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方案》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文件》,
会议对今年上半年全市文化行政机关法制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之处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委书记梁保华在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植同志代表中共南京市委在大会上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法制工作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二是要以抓好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全市文化行政机关的法制建设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会议部署了下半年法制建设主要工作。
第一,大力推进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工作。从今年8月起,全市文化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都应当自觉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11月底,我局将组织召开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讲评会,力争2009年1月1日起,全市文化行政机关全部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08年度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是,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1)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2007年10月1日—2008年7月31日已经结案,并执行完毕的全部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卷宗。(2)文物行政处罚卷宗。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2006年9月1日—2008年6月30日已经结案,并执行完毕的全部文物行政处罚卷宗。(3)行政许可案卷。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2008年1月1日—6月30日已经结案的全部文化、文物行政许可卷宗。
第三,开展行政执法“创先创优”活动。一是围绕三个中心任务,突出五项重点内容,促进南京文化建设。重点围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等三项中心任务,突出监管五项内容,即:对“网吧”、娱乐场所、音像制品、电子游戏机市场的监管和对文物的保护;大力提高对文化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的广度、对主要类别行政执法的力度和对典型案例、重大案件查处的深度。二是探索两项难点工作,提高四方面能力,着力工作创新。以繁荣与管理并举为理念,科学合理地运用法律资源,积极研究探索新任务和难点。开展好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音像制品侵权盗版两项难点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的执行、应对、协调、监管等四个方面的能力。三是加大对建设施工中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四是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合作,探索长效管理。科学运用工作机制,将文化部、省文化厅、省文物局部署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文化市场监管员队伍的作用,弥补行政执法力量的不足。五是强化对城市郊区、农村地区和大学城周边地区的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做到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检查的水平和成效。六是继续运用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手段,坚决打击文化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七是开展行政执法“创先创优”活动。树立一批文化(文物)系统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加强服务社会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为人民解忧的能力。
第四,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我局目前对199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正在进行全面清理,力争今年9月底全面完成;同时,指导好各区县文化局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凡是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或与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坚决予以废止或者修改。会议提出,今后市和 各区县文化局在制定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必须规定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满,自动失效。会议要求 各区县文化局在上报区县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抄报我局备案。
4、扎实做好普法和法制培训工作。根据《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2008年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08年南京市文化(文物)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文字〔2008〕2号,2008年1月10日)的规定,继续组织实施好全市文化系统“五五”普法和法制培训工作,并对各区县文化局、局属各单位的普法和法制培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完善权力阳光网上运行为抓手,强制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对本机关和各区县文化局制定的涉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二是加强对本机关和各区县文化局涉法事务和文化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三是加强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代理工作;四是针对全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好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一批专题调研报告或论文。六是抓好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

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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